【占tag致歉】签人身约的晋江新合同(后续更新中)

谨慎签字!又一次觉得我大学不读法律真是好没安全感

Inga:

还好我爸当时看了好久没同意


这几条他当时好像跟我点过


最后还是怕我以后身体不好没更新,晋江要我强行更新


他不高兴了


就没同意


满了18也不要轻易自己签合同啊


庆幸我当时没满18


我怕我满了我就偷偷拿身份证复印过去签了


悬光:



最新进展7.31




iceheart发微博松口征集JJ签约合同参考意见了,有意愿的去留言吧(标题转自碧水)




链接:JJ签约合同参考意见




 







晋江iceheart 




7月30日 22:59 来自 微博 weibo.com




#关于晋江# 合同问题我昨天说过了,还是有很多人说,你只要写上“XXXXXXXXXXX”不就可以了么,事实上是很多你们觉得可以的说法都有极大的漏洞。但是我昨天也说过了,我们并不介意寻找到更好的说法,所以,今天专门发这条微博,是用于如果你觉得你有一个很严谨的关于授权范围的说法,欢迎提供给我们参考。请注意晋江的前提,签人的,说签书不就得了的就不用在这条下面留言了。为保证可看性,本条下无关留言将会删除。







注:iceheart是晋江站长。这位站长的大前提是签人,条约大家可以给参考意见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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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iceheart在JJ碧水论坛发的说明(发表时间为7.29中午)关于晋江“新版”合同的说明




给懒得看原帖的亲总结一下,内容大概是说:




JJ和其他网站比优惠算是不错的,所以凭什么不能签人?JJ之所以出这版合同,是为了怕作者钻空子,损害网站的利益。“但是在实际过程中,我们肯定不会追究显而易见与网站应得的授权范围毫无关系的版权。”




对此我的看法是




他发表在论坛上的话只能代表他个人,没有法律效力。既然他说不追究无关版权,为什么不拿出正式的补充协议来?因为个别作者侵害了网站的利益,所以无辜的广大群众要一起受累?




别谈感情和情怀,伤钱,谢谢。












以后有进展LO主还会继续更新,大家觉得是继续更在这里,还是另开一文呢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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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9




微博上被删掉的那个博主又回来啦,有截图有干货,请点这里:偏讲真话的晋江文学人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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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文学网站和作者签合同,有签作品的,有签笔名的。晋江文学城新出了一版合同,与众不同,签约范围不仅包括作者在网文界的作品、笔名,甚至涉及到绑定了作者的三次元创作。新版合同中,晋江要求拥有签约作者的独家代理权,包含且不限于著作权法第三条的所有创作作品







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三条:

第三条 本法所称的作品,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、艺术和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工程技术等作品: (一) 文字作品; (二) 口述作品; (三) 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 (四) 美术、建筑作品; (五) 摄影作品; (六) 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 (七) 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 (八) 计算机软件; (九) 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。











这意味着什么?你的网文都由晋江代理也就算了,用你的本名在内创作的任何作品,也都适用于晋江的这个协议。








也就是说,你没事画个漫画,在乐乎、知乎上写个文章,在橙光做个游戏,原则上来说都属于违约。违约的话,晋江有权找你要违约金。




假如你在三次元是设计师、编剧、画家,你用这些作品赚到了钱,晋江都有权管你索要代理费。








补充一点,关于学术论文,看这里( 《晋江这样的合同条款究竟有怎样的法律效益?》)一个匿名答主的回答,答主是签约作者,问过编辑,说学术论文也属于晋江代理的范围。




注:代理权不是版权。







知乎答主朱坤




题目中所涉条款仅仅涉及代理谈判事务,并不涉及签约作品被买断。换句话说,签约作品所有权仍然归作者,只是作者想要和第三方合作,就必须委托晋江去谈判,但条款肯定会再议的。晋江没有权利在未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形下进行第三方的商业合作。







像学术论文这种可能jj要了也没用,说不定就高抬贵手了。但是,权利在人家手里,人家随时都可以行使。相当于给自己留下一个隐患。








签了这样的条约,你说,不从事创作行业还好,否则工作的时候三次元哪个公司愿意要你?




晋江愿意要你啊。你可以全职嘛。但是,有没有五险一金,有没有保底、全勤?




对不起,好像都没有。你想解约?也没有那么容易。








很多作者年纪小,还是学生,还有很多作者不是从事法律相关的工作,认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,签的时候没有考虑清楚就签了,觉得出问题也不一定能出在自己头上,可是这种事情谁能说的准呢?还有更多的人,对这件事情一无所知。签了约的作者不好说话怕爆马甲,小透明说话影响有限。新浪有一条说这件事的长微博,结果被举报删掉了。








非常抱歉占了tag。作为一个小透明,想不到更好的办法,只能在这里求转,求扩。往小了说,合同影响的晋江的作者、读者,往大了说,这几年关于版权闹出过多少事大家都知道。是,大家可以选择不签晋江,但如今有一家网站开了先河,难保以后家家都有样学样。只要开了这个头,以后只会越来越没底线。




为了自己创作的权益,为了自己喜爱的作者和作品,希望晋江能更改条约。




代理权的范围不包含三次元的其它创作,这是底线








最后建议大家,利益相关的时候,该咨询专业人士,一定要咨询!








上个合同截图,来源龙空:







相关帖子请看这里:




·知乎




 《晋江这样的合同条款究竟有怎样的法律效益?》




《如何评价微博上面的晋江霸王合同?》








·微博




晋江霸王合同长微博(转发)








·JJ论坛




《lk再撕jj新版合同,所以新版合同到底怎么了??》




 《关于新版合同的违约赔偿内容v》




 《【关于合同】所以你们希望合同怎么改?》








后续更新中,转发限于乐乎站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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